说话的人砸吧了下嘴,冲面前人若有所思地嘿嘿笑,
“新举行的一个审判日,算不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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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邦历321年,2月11日,迎春日前。
时隔半年的新审判日。
这个新审判日由执刑官林又茉发起,审判对象为需要为爆炸日负责的“叛军首领”。
无数公民通过直播观看了那一场审判。
那一天叛军的首领身穿牢服,头戴着麻袋,被强行押至审判庭中央空地。叛军首领双手被束缚,拼命挣扎,发出粗重的“唔唔唔”抗议声,似乎几度愤怒。
“今日的审判对象,是造成大爆炸日一百四十七起爆炸的叛军首领。”
“依据《联邦宪律》第十三条,此名罪犯意图挑拨神殿与议会之关系,借权力之争扰乱联邦秩序;其手段极端凶残,竟然在联邦境内制造一百四十七起爆炸事件,导致无数无辜民众伤亡与公共秩序全面动荡,其行径罪恶昭彰,理应受联邦最严厉的制裁……”
冗长的罪名列举完毕,法官严厉开口,
“现在我们该如何审判他?”
高台上,穿着黑衣的执刑官林又茉缓缓走出。
“死刑。”她语调平静。
无人反驳。
“下面进行表决。”
审判日举手表决,所有出席的78位A级公民全部举手。
全票通过。无人有异议。
翌日黎明,叛军首领被拖上断头台。
执刑官亲自执刑。
刑场设置在广场高台,好事的公民隔着百米聚集围观。
叛军首领被一盆水泼醒,执刑官林又茉拽住叛军首领的头顶麻袋,叛军首领嘶吼着,但距离太远,没有人能听清。
而林又茉没有表情,她将他的麻袋脑袋向后扯,迫使他仰头。
黎明的清晨阳光透过麻袋。让那人清醒过来。
她嘴唇动了动,说了一句什么。叛军首领忽然凝固了。
事后有好事公民解读唇语,说的是“代价。”
——在那一刻你会记得,你曾经在这一分,这一秒,对我说过这样的话,让我变成了你的敌人。
“——现在,”她说,“你后悔了么?”
“我从未后——”
执刑官说完,将刀横起,刀光一抹,将叛军首领的头割了下来。
鲜血喷洒如注,发出哧哧响声,流下台阶。
头颅咚咚咚滚在地上,麻袋染红,洇出血迹。
林又茉放下刀,看都没看地上的头颅,转身离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