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出身侯爵家,因是幼子,家中待他别无所求。横竖爵位已有兄长继承,他安分地个纨绔公子,别闹出丑闻便好。 他初时也这么想。 二十岁以前,他是人人艳羡的侯府公子,天资聪颖,桀骜不羁。他有权有势有银子,不管哪都被奉为贵宾,想要的东西看上一眼,便有人动送到他手里。 他有崔慕礼那样出类拔萃的知己,也有如百里盛、秦天宇般胡天侃地的狐朋狗友。上有皇后姑母疼爱,下有定远侯府兜底,纵观京城,没人活得比他更恣意随性。 他爱玩,走狗斗鸡、喝酒赌博均有涉猎,但他同样武艺超群,精通十八般兵器,绝非空有外貌的绣花枕头。 他从不碰女色,一是觉得女子无趣,二还是觉得女子无趣,三依旧是觉得女子无趣。 涂脂抹粉、嗲声嗲地往他眼前凑,味重...